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整体安排,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开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我院于2022年10月7日成立文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汉语言文学一班 李诗怡 2020071001
汉语言 林若怡 2020072004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10月13日。
公示期间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邮箱:msyzsc@163.com
监督电话:0453-6516337(学生处)
0453-6515238(文学院)
办公地点:文科楼303室
文学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