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和《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复试监督小组、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导师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保障和监督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组织程序
1.复试开始前
(1)制定并发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本学院复试地点。
(2)按照学校要求,遴选面试导师小组、复试工作人员参加学校统一培训教育,开展复试导师、学院复试工作人员保密教育及业务培训,组织复试命题。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3)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4)严格审核考生提交材料,确认考生报考及复试资格。
2.复试过程中
(1)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按照工作流程有序组织复试,认真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汇总复试成绩,保留复试过程材料。
(3)复试场所及复试平台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结束后
(1)复试过程材料招生学院存档。
(2)《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成绩汇总表》、录音录像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二)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定于4月1日8:00举行,调剂复试4月6日后开始进行。
2.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为现场面试。调剂复试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双机位”参加复试。
3.考生复试场所与平台
一志愿复试于文科楼314、316、318、320、309B室线下进行。调剂复试线上进行,优先使用“钉钉”软件平台,备选腾讯会议平台,保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遇网络故障,平台选择依次为钉钉、腾讯会议。
(三)复试分数线划定及资格审查
1.复试分数线
(1)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学科教学(语文)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分数线为379分。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院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按照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
(2)对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需于3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msyyjszs@163.com,邮件须以“准考证号+姓名+可享受加分政策”命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进行审核。具体加分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申请调剂考生可在提交调剂申请前发送以上材料)。
(3)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划定,并报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一志愿考生,于3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msyyjszs@163.com,邮件须以“退役士兵+姓名”命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进行审核(申请调剂考生可在提交调剂申请前发送以上材料)。
2.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提交材料
一志愿资格审查于3月31日8:00-11:30,13:30-17:00在牡丹江师范学院文科楼316室进行,各位考生需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
调剂考生在网上复试平台提交材料,考生按照“钉钉”复试系统要求,分步骤完成实名认证、信息核对、承诺书签订、资格审核材料提交。钉钉提交材料格式为图片jpg格式,考生需将所有材料图片压缩为zip格式,大小不超过50M。(如遇钉钉系统故障,则启用腾讯会议系统复试,考生需将材料拍照后添加压缩包,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招生学院复试专用邮箱)。
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②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进校门使用)
③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④应届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⑥往届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
⑦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提交身份证、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及本科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6门以上成绩)。
⑧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项项目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定向就业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即提供所在单位签订的《牡丹江师范学院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⑪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所在单位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如为在校生则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党组织)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加盖印章。此《考核表》在复试面试前同其它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上交。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复试资格。
(2)审查及违规处理
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复试主要内容
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由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两个环节构成。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导师组评分满分5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导师组评分满分100分)成绩累计后平均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无录取资格。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1.专业综合面试
(1)专业综合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专业知识内容以《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复试科目为准,题目形式为开放性、综合性试题。
①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工作成绩或工作岗位上表现和业绩。(30分)
②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0分)
③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20分)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人文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20分)
(2)专业综合面试组织实施。
①一志愿面试线下进行,调剂面试通过“钉钉”软件平台进行。面试小组秘书于面试开始前“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逐一通过“钉钉会议”邀请考生“双机位”参加复试,经审查核验考生身份无误后开始面试,面试导师小组组长“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面试导师组可及时更换备用复试平台或根据情况调整复试时间。
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导师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保留评分记录,小组秘书全程监管考生复试并在《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过程记录,复试记录一经形成不得改动。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的立即停止复试,保留证据并报告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
①主要考核考生初试考试外语科目(英、日、俄、法)的基本听说能力。考查内容为: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40分)、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30分)、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30分)。
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题库随机抽题形式进行,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测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保留评分记录,并如实记录该考生《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施。
①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统筹组织,于该考生完成专业综合面试后进行。
②测试教师可由本学院具有相应外语能力的任课教师或学校外语教师担任。每个面试小组设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教师1人。
③测试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每个面试小组应保证一人一套试题。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加试2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内容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在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合格后进行。
(2)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前命制完成,考试时间为每门考试1小时。加试科目考试在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结束后进行。一志愿考生线下笔试。调剂考生以A4纸或其他整洁纸张线下答题,考生开始答题后,该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结束。复试结束后2小时内考生将本人答卷以图片形式上交面试小组秘书。逾期未上交者认定为加试成绩不合格。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小组秘书收到考生答卷后,隐去考生姓名组织开展加试阅卷工作,加试成绩记入《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项工作在考生专业综合面试中进行)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具体通过以下方式体现:
(1)审查考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审查考生的人事档案。(本项工作拟录取后进行)
(3)审查考生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材料。
(4)与考生面谈交流。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核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通知安排。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落实追究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监督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的重点环节,受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监督电话:0453—6515766,邮箱:msyjjwjb01@163.com。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对外公开,进一步加大透明度,保证考生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天内,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议,对申请复议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核。申请复议电话:0453—6516669,申请复议邮箱:msyyjszs@163.com。
五、录取工作
根据招生计划录取考生。
(一)一志愿录取
一志愿上线考生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对复试合格者依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高低顺次拟录取。
(二)调剂录取(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破格录取(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1.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按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拟录取。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有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对合格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拟录取。规定时间未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5.报考类型为定向就业的一志愿考生,需在3月31日报道时携带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完整的《牡丹江师范学院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调剂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试题在使用前按照国家机密级文件管理,使用后按照秘密级文件管理。复试过程禁止考生录音、录像或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违反一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在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中违反工作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严肃处理。
(三)本实施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并报学校研究生学院备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3-6516669
招生咨询邮箱:wxyyjszs@163.com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453-6512848
学院纪委监督邮箱:dxyok1980@163.com
文学院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