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16:32 点击:[]
按照《关于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参评学生互评,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复评,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见附件。
现将文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天,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实名反映,监察处电话:0453-6515566;研究生学院电话:0453—6511041。
文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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